关于永成重工机械装备(鞍山)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50600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6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3执恢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永成重工机械装备(鞍山)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7年5月13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1)辽03执保73号、(2021)辽03执322号。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