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金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707391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1日收到的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豫1303执39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南阳市金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已查封的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7年1月14日),查封期间未经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设备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