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晋海源镁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170104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5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晋01执44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西晋海源镁业有限公司名下登记的动产,包括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并工商合抵(2013)03号),详见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对上述财产办理抵押、变更、转让等手续。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固定资产明细表
注:编号为并工商合抵(2013)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