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5日收到的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109执246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黄某(公民身份证号码:51**************59)所有的攻丝组合专机(组合床)一台。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过户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7月6日起至2024年7月5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