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010011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4日收到的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07执113号之十”《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绵阳德虹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在绵阳市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了抵押登记的生产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川工商安抵(2017)第67号、川工商安抵(2017)第68号、川工商安抵(2017)第77号]。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4日。

查封由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川工商安抵(2017)第67号、川工商安抵(2017)第68号、川工商安抵(2017)第7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