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博兴县长虹钢板有限公司、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发钢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30905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691执55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博兴县长虹钢板有限公司所有的博工商抵登字(2015)00425号、00305号、00294号、0040号、0031号、(2014)02124号动产。
二、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省博兴县长虹钢板有限公司所有的博工商抵登字(2016)00272号、(2015)00292号动产。
三、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宏升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博工商抵登字(2017)00189号、00170号、00172号、(2016)00046号、(2015)0062号动产。
四、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隆发钢构有限公司所有的博工商抵登字(2016)00269号动产。
五、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5)00425号、00305号、00294号、0040号、0031号、(2014)02124、(2016)00272号、(2015)00292号、(2017)00189号、00170号、00172号、(2016)00046号、(2015)0062、(2016)00269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