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广合九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5日收到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118执19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广合九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名下在天津市静海区动产抵押登记证号为:津静海动抵登字(2018)第0016号的抵押设备997套及原辅助材料数67655.4米。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止)。查封期间内不得办理买卖、转让、抵押等其他引起所有权变更的事宜。

查封由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津静海动抵登字(2018)第0016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