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鸿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102执70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日照市鸿翔冷暖设备有限公司所有的型号为XHP1070的英格索兰空压机6台,型号为210T的履带式液压钻机10台,型号为BW-250的泥浆泵15台,型号为3DP35的全自动打压泵6台,型号为RQ09-6-11的空气储压罐1台,型号为XC-800C的超声波清洗机1台继续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1月6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