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凯瑞英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291109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81执保9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北京凯瑞英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丙烯制冷压缩机组2套(含制冷压缩机2台、防爆主电机2台、隔爆启动柜2台、丙烯辅机容器撬块1台)、丙烯制冷压缩机组1套(含丙烯压缩机1套、辅机撬块1套、蒸发式冷凝器1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3日止。查封期间暂由山东凯瑞英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管,但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