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诺尔(营口)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40362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14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882民初62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被告吉诺尔(营口)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处的冲压机(型号为:EPK-1250、EPK-1600、630吨、1000吨、1600吨)。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5年9月12日至2027年9月11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