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曹县森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3日收到的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1721执1561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曹县森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一宗(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19日。

查封期间内未经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允许,不得为被查封财产办理其过户、转移等处分行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

查封由山东省曹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