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29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冀02执6286号之九十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煤气柜、110KV变电站、3.5KV变电站、电拖鼓风机组、汽托鼓风机组、TRT汽轮机、1,2号高炉及附属设施、2,3号竖炉及附属设施。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5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