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014136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27日收到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沪01执13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四海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期限贰年,自2025年8月9日起至2027年8月8日止。

查封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