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金凯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980304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882执4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续查封大石桥市金凯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所有的存货(印染布253583.90米)。

二、查封期限两年,从2025年5月29日起至2027年5月28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