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090117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9日收到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2执17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雁荡山路5号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
查封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