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华源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41003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3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执36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辽宁华源风力发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