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某某、陈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41010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辽0124执10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彭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35)、陈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26)所有的位于法库县秀水河子镇彭家堡村的地秤。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3年2月3日至2025年2月2日。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