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80512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0日收到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和执字第123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名下抵押动产(以邹工商抵登字(2010)第017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0)第019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2)第0001号抵押权证记载机械设备登记号为准,共计38台机械设备)。

二、期限二年,自2026年11月24日起至2028年11月23日止。

原查封案号:(2014)和执字第1236号之一

查封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0)第017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0)第019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2)第0001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