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6日收到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闽01执19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编号为“(2018)信银榕长字第2018059532号”的《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被申请人福建省长乐市陈氏针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34台纺织机器:1台MRESJ73/1/24S 24E 132″经编机、2台MERS29*24SU 28E 132″经编机、3台RJSC4FSU 18E 130″经编机、2台RJSC4FSU 14E 190″经编机、6台RJSC4FSU 14E 230″经编机、5台132英寸24E经编机、12台150英寸24E花边机、1台RJPC4F-NN 24E 190″花边机、2台RSJ43/1B经编机。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2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0日止。
查封由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18)信银榕长字第2018059532号的动产抵押登记为市场主体在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