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1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1)京74民初9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编号0230720180048《动产抵押登记书》中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二、北京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编号50012019002146《动产抵押登记书》中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

四、查封期间,未经北京金融法院准许,禁止其转让、变卖、抵押。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注:编号为0230720180048、50012019002146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