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90704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481执4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名下的航车一台、清洗机1套、封胶线1条、折弯机1台、灌装机1台、粗磨机1台、喷涂线1条、原片架37付、成品架190个、铝条24包、过渡台4个、烘干炉1套。

二、期限为2年,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止。查封期间暂由被执行人于山东嘉诚玻璃有限公司保管,不得办理买卖、抵押、租赁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