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01101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保10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沈阳日日升陶瓷有限公司内的生产设备,具体明细如下:1.车间内的配电房到窑炉控制室、控制柜及电变频器6台;2.二条窑炉顶部电缆12条;3.球磨机控制柜及变频器6台;4.球磨机电缆18条;5.压机、干磨机电缆6条;6.压机、干磨机电柜变频器12台。

二、查封期限一年(自2025年3月4日起至2026年3月3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