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目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50301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30日收到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402执恢13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查封四川目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