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东博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11执保2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营口东博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区营口市新联南大街32号的1400MT铝型材挤压机。

二、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营口东博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区营口市新联南大街32号的1100MT铝型材挤压机。

三、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