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泉市金宝种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520400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8日收到的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甘09执恢2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酒泉市金宝种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902720272119F)所有的机械设备(详见清单)进行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
查封由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