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玛伦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10906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5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6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玛伦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共25套,查封明细详见租赁物明细表复印件。
二、查封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物明细表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