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友联建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8执恢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大连友联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该机器设备已抵押给申请执行人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二、期限:二年,2022年1月28日至2024年1月27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