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穆棱市鑫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21210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6日收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黑1002执10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穆棱市鑫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14808213001770125773中的抵押动产。

二、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查封穆棱市鑫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登记证明编号为14808644001770134000中的抵押动产。

三、查封期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7年10月13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