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陆驰汽车零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461024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27日收到的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0303执24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湖北陆驰汽车零部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存放于八亩地创业园以下的设备:
1、搬运设备*运输机240型号1台。
2、三维激光切割机器人RAO20N型号1台
3、起重机5T-15M2型号2台。
4、抛丸机Q3750型号1台。
5、数控床机CK6150-7X型号4台。
6、焊接机器人科钛1400型号6台。
7、变位机科钛500KG型号6台。
8、清抢器AT-06型号3台。
二、机器设备查封两年,于2023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
查封由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