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红澳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24执1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红澳食品有限公司在其住所地厂区内北侧后院有大型制冷设备一组,包括水塔、室内配电室、全部配电箱设备、大型制冷机、空压机、螺杆式制冷剂压缩机组、氨泵回路设备等。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2年1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