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宽甸地天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27日收到的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辽0624执10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宽甸地天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三处房屋(分别是2间、5间、12间)硅石粒子(大小4处)约1000立方米,设备粉碎机一台,铲车一台,旧解放车一台,变压器一套,另有铅锌矿石100吨。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3月8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产权登记。

查封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