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5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8执保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北红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厂区内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