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山县钢木家具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6601183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402执183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鲁山县钢木家具厂所有的鲁山县北环路南侧地上附属物。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12日。

查封由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