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正大光明厨卫电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0日收到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眉东执法字第526-1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继续对被执行人四川正大光明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位于该公司内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予以查封。
二、本次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2月4日起至2023年2月3日止。查封期限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等妨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