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8日收到的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11执24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衡水金太阳输送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分行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共计374台(套),其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高新抵(2018)100001号。
二、以上机器设备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5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抵(2018)100001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