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邑市柳疃热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7执55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昌邑市柳疃热电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在2017 昌工商抵登字第036号、 昌工商抵登字(2006)第0003号、昌工商抵登字(2006)第008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下的所有资产设备(详见信息表1-7)。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10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