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宏鹰选煤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8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01执恢3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平顶山宏鹰选煤有限公司名下《抵押物概况》所列的机器设备(查封的机器设备详情见《抵押物概况》)。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