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8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冀01执保24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河北华燃长通燃气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邯郸市成安县、邯郸市广平县、 邯郸市鸡泽县、邯郸市永年区名关镇的燃气设备,共计546 项(附查封清单一份)。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日。在查封期间内未经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为其办理抵押、过户等有关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