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同煤五矿高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9070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8日收到的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同执字第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大同同煤五矿高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左云县张家场乡旧高山村西的重介漩流洗煤设备壹套,在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抵债等他项权利。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3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查封由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