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501000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9日收到的成渝金融法院出具的“(2025)渝87执保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渝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四川省成渝钒钛连界新区的174件机器设备[查封清单详见成渝金融法院(2025)渝87民初521号民事裁定书附件二]。

二、成渝金融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四川省成渝钒钛连界新区的51件机器设备[查封清单详见成渝金融法院(2025)渝87民初521号民事裁定书附件三]。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以上查封,查封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起至2027年8月4日止。

查封由成渝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成渝金融法院(2025)渝87民初521号民事裁定书附件二、附件三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