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02070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13日收到的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6执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存放于被执行人诸暨华海氨纶有限公司厂区内合计34项设备﹝详见附件财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6年6月11日至2028年6月10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物清单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