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福登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61309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9日收到的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鄂08执951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湖北福登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即:烘箱7台、储毯架2个、上胶装置1套、U型储毯架1个、退卷装置1套、草坪割绒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