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丰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8135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出具的“(2022)黑81执15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丰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公司院内的51种138台(套)机器设备(详见执行裁定书附表)。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执行裁定书附表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