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迪赛机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214002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26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执24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迪赛机电有限公司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其享有的对株洲兆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21420400元的应收账款(登记编号:初始登记编号20632508002569589500;变更登记的登记证明编号20632508005399433099;合同编号2022年东城借010号;质押合同号码2022年东城收质010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8年11月16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