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科沃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20710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2日收到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川1402执10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眉山科沃产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动产(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动产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4月6日起至2025年4月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