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0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津03执保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53度酱香型白酒基酒5327.58吨。该基酒已设定动产抵押登记,抵押人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合酿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抵押权人为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52902019000394,登记机关为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2月10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