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源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9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23执恢1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源美食品有限公司(原山东绿健制粉有限公司)所有的广工商抵登字[2015]第0303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