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恢1434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华储智能装备(唐山)有限公司(原名唐山紫光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证号为丰南国用(2013)第8号、丰南国用(2015)第138号两宗土地范围内的全部固定资产、全部附属设施等财产(附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内,查封的财产不允许办理过户,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