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4日收到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新42执10号之十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欣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奎屯市团结南路58幢该公司厂区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扣押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1月22日起至2023年11月22日止。

查封由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