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8日收到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502执保1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中一橡胶有限公司名下抵押在山东省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动产(登记编号为: 37052019017437、(广工商)抵登字(2018) 0009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89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73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5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242号、(广工商)抵登字(2017)0165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37号、(广工商)抵登字(2016)0419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1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
查封由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29日